「無線充電器」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1/11/22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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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隨機選購10 件無線充電器商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有4件輻射干擾不符合品質規定。
提醒選購及使用「無線充電器」時應注意:
一、選購時應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
二、當使用無線充電器對其他電子設備進行充電時,若充電完成請儘速移除電子設備,避免電子設備過充而造成損壞。
三、無線充電器應存放在乾燥處,並避免陽光直射;亦應避免與易燃物品及金屬物品放在同一個地方。
四、當使用無線充電器發生本體持續發熱升溫、變形情形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移除與無線充電器連結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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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1119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公布市售「無線充電器」檢測結果附表下載次數: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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