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俗稱瓦斯罐)商品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3/06/17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2038
為瞭解市售「攜帶式卡式爐用燃料容器」(俗稱瓦斯罐)商品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112年2月間購買10件瓦斯罐進行「品質項目」(包含落下試驗、氣密試驗與耐壓試驗)及「標示查核」檢測,檢測結果全數符合。
本次檢測項目中,「落下試驗」係將瓦斯罐分別以加蓋帽蓋狀態及取下帽蓋狀態,由30cm高度落下至木製地面後,分別查核其氣密性及耐壓性。「氣密試驗」及「耐壓試驗」為檢測瓦斯罐性能的重要指標,「氣密試驗」係模擬瓦斯罐在48~50℃環境中是否發生液化石油氣洩漏情形;而「耐壓試驗」係將液化石油氣排空,以水壓緩緩加壓至1.3 MPa及1.5 MPa後,檢視有無洩漏及本體有無發生變形與爆裂。測試結果若有洩漏、變形或爆裂等品質異常現象,即判定不合格。
標準檢驗局指出,「瓦斯罐」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符合檢驗規定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第三組副組長陳誠章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5 行動電話:0935-885350
電子郵件:chang.che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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