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玩具」檢測結果
- 發布日期:2024/10/16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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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市售「玩具」商品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購買60件,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系列標準檢測品質項目,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CNS 4797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各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全數符合規定。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玩具」,並檢視中文標示內容、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等,另提醒家長須關注兒童在玩耍後務必洗手,以保健康。
標準局表示,本次不符合商品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不符合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回收或改正,屆期未回收或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局指出,「玩具」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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