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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無線滑鼠」商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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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品設計日趨便利性,消費者使用無線滑鼠產品情形相當普遍。為確保市售無線滑鼠品質,標準檢驗局113年第2季於大賣場、網路及零售商等販售通路隨機購樣10件無線滑鼠進行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中文標示」計1件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無線滑鼠」,並檢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型號及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或電流)等資訊;使用時詳細閱讀說明書、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
針對「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之商品(項次6),標準檢驗局表示,商品標籤與商品名稱不符且無中文手冊及無RoHS表相關資訊,已依「商品檢驗法」第 59 條規定,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並指出,「無線滑鼠」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陳列或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4/09/06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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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