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市購「木製板材」檢測結果點閱:1480 木製板材為普遍用於辦公室或家居等室內場所之裝修材料,若其甲醛釋出量不符合規定,恐有影響消費者健康之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12年購買10件木製板材進行檢測,結果甲醛釋出量1件不符合(項次7),商品檢驗標識3件不符合(項次6、7、8),中文標示4件不符合(項次4、6、7、8)。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不符合商品處置如下: 一、「品質項目(甲醛釋出量)」不符合且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第2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二、「商品檢驗標識」不符合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已依同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第2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三、「中文標示」不符合者,已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參、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強調,木製板材商品於製造過程中會使用膠合劑,有些膠合劑會釋放出甲醛,對人體健康造成慢性危害效應,若經由呼吸道吸入會造成肺功能減弱,並會對皮膚產生過敏,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已將甲醛列為疑似致癌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亦將其列為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 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應製造或進口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之木製板材商品,並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木製板材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如附表之圖例)之木製板材(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mark)。 二、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製造年月日或批號、品名、原產地,及甲醛釋出量符號是否標示清楚,甲醛釋出量符號為F1、F2或F3之任一種標示,3種符號中,阿拉伯數字愈小表示甲醛釋出量愈少。 三、於室內裝修完成後初期請注意室內通風,最好勿急於遷入新居,宜通風一段時間再入住。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附件下載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