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木製板材」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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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市售「木製板材」品質符合標準要求,避免危害消費者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各大建材行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0件不同廠牌之木製板材進行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1件「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及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木製板材」時,應購買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並檢視本體或外包裝中文標示的完整性,如廠商名稱、地址或商標等資訊。
標準檢驗局說明,「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不符合之商品(項次2),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及第60條之1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第2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未改正,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木製板材」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陳列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裁處,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承辦單位:檢驗行政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電子郵件:ch.cheng@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4/10/29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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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