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市售「衛生棉」商品檢測結果點閱:9563 為瞭解市售「衛生棉」商品之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在109年上半年購買20件「衛生棉」,依據CNS 9324「衛生棉」及「商品標示法」,進行「品質項目」及「標示」檢測。檢測結果為「品質項目」計1件不符合,「標示項目」計11件初步查核不符合。 前揭「品質項目」檢測不符合商品為「表面乾爽性」項目不符合,該不符合項目可能之使用風險說明如下: 一、恐無法維持表面乾爽,影響舒適度。 二、敏感部位長時間處於潮濕環境下,可能造成皮膚刺激或過敏,導致感染機會。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選購商品時,須選購有完整中文標示之商品,標示內容應包括廠商名稱、電話、地址、製造日期及原產地等資料,另於網路選購商品時,應注意銷售網頁是否主動揭示商品資訊,倘買到不符合商品時,亦應儘速與網路賣家或網購平臺聯繫,以保障自身權益。 標準檢驗局說明,衛生棉非屬應施檢驗商品,本次檢測「品質項目」檢測不符合商品,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輔導銷售者辦理下架,並請廠商進行回收改善。「標示項目」不符合規定之商品已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辦理後續處置事宜。 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標準檢驗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依相關法規處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邱美珠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電子郵件:judy.chiou @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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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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