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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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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制度

  • 發布日期:2022/02/23
  • 發布單位:標準組
  • 資料點閱次數:7314

一、 目的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推行我國國家標準(CNS),經國家標準審查 委員會審議後,公告選定國家標準項目,實施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主要藉由核發之正字標記 ,以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製造工廠採行之品質管理,亦符合國際規範之品 質保證制度,使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譽,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 識正字標記簡易地購得合宜的優良產品,權益因此獲得保障。

二、 核准要件
標準檢驗局所認可之正字標記要件
本驗證制度係自願採行性質,廠商自願實施工廠品質管理,並依CNS規定生產製造其產品後,得申請正字標記。准予使用正字標記之要件如下:
(1)工廠取得標準檢驗局認可品質管理驗證機構/工廠檢查機構核發之指定品管制度(目前為國家標準CNS 12681/ISO 9001)認可登錄證明文件或工廠檢查報告影本(認可登錄範圍應包含所申請之產品項目)
(2)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目前採行之產品檢驗,係於工廠抽樣或市場購樣後,由本局或本局受託機關〈構〉、認可機 構,依CNS規定實施檢驗;必要時亦得於工廠實施監督試驗。

三、確保產品品質穩定持久之措施
本驗證制度為確保正字標記產品品質之穩定性及持久性,實施每年至少一次之不定期品管追查及不定期產品抽驗,並輔以不定期市場抽驗加以監視;同時,對工廠生產線因應CNS修訂而變更,以及停止生產製造等事項皆納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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