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新聞

標準局與消保處共同公布市售「香品」商品檢測結果 品質符合國家標準 安心使用有保障

點閱:272
標準局與消保處共同公布市售「香品」商品檢測結果 品質符合國家標準 安心使用有保障

國人傳統祭祀民俗活動,常選擇點燃線香、環香、塔香、香粉等香品進行拜拜祈福儀式,為了確保「香品」商品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合作,今(114)年上半年於臺北地區之香鋪及網路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15件香品,依據國家標準CNS 15047檢測「外觀」、「甲醛釋出量」、「重金屬遷移量」等「品質項目」,結果全數符合規定,顯示市售香品品質已趨穩定;另依據商品標示法查核「中文標示」,結果則有無中文標示、未標示廠商資訊、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質、製造日期等不符合規定之情形。

標準局表示,「香品」雖非該局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惟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該局針對市場上流通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不合格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理,同時呼籲廠商應依規定落實商品安全及標示正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標準局提醒,消費者選購香品時,應注意是否貼有完整中文標示;使用香品及燃燒時,應避免在風口或電風扇附近點香,並遠離紙張等易燃物,保持場所通風良好,以防止香灰飛散燙傷或引發火災;另為防止發生燙傷或誤食等意外,請於使用後洗手,且勿讓兒童或寵物靠近燃燒香品中的香爐。

標準局進一步說明,針對「中文標示」不符合部分,已請製造商或進口商所在縣市政府,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下架或改正,目前相關業者均已完成改善;另已請禮儀用品等公會協助向所屬會員宣導中文標示相關規定,並將香品列為今年度專案標示查核項目,以強化商品標示正確性。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621
電子郵件信箱:hc.hsieh@bsmi.gov.tw

業務聯絡人:檢驗行政組 鄭慶弘 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211、0920-149023
電子郵件信箱:ch.che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許瓊文 科員
聯絡電話:02-23431700分機1683、0905-286250
電子郵件信箱:louies.hsu@bsmi.gov.tw

  • 編修日期:2025/10/07
  • 上稿單位:秘書室

附件下載

更新日期: 202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