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公告

「104年塑膠製品中鉛、鎘、鉻及汞含量能力試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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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局94年12月26日公告之「有害物質檢測指定試驗室特定規範」之規定及本局97年1月11日公告之「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並配合本局「分階段辦理電機電子類商品納入CNS15663危害性限制物質含有標示事宜」。
配合本局應施檢驗商品將新增納入CNS15663危害性限制物質含有標示檢驗規定,滿足本局有害物質(RoHS)檢測指定試驗室及第三者公證實驗室參加能力試驗需求,並瞭解國內實驗室對於有害物質(RoHS)分析能力,特辦理本次能力試驗。
限於購買樣品數量限制,本次能力試驗參與對象為本局各分局、本局指定實驗室及第三方測試實驗室為主,參加實驗室預估限定20家為上限,測試項目為塑膠製品聚氯乙烯及聚乙烯2種標準樣品中4種元素(鉛、鎘、汞及鉻)含量測試,預訂104年7月3日截止報名,7月15日郵寄樣品至各參加實驗室,8月10日為數據回報截止日,11月30日前發送測試報告。
相關之能力比對試驗計畫簡章及報名表(如附件),有意參加之檢測單位可下載相關之報名資料並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即可,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 編修日期:2016/04/06
  • 上稿單位:檢驗技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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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