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Q:化工類監視查驗商品經檢驗不合格,申請重新報驗合格後,是否仍需經規定之連續報驗批數檢驗合格後,始進入抽批簡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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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所有化工類監視查驗商品經檢驗不合格,不論申請重新報驗原因及試驗結果為何,後續報驗與原不合格相同之產品,皆須經規定之連續報驗批數檢驗合格後,始進入簡化模式,以確保商品品質。

  • 編修日期:2020/08/10
  • 上稿單位:高雄分局化工產品科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