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Q:電壓100V,頻率50Hz之電器產品,可否進口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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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電壓100V,頻率50Hz之電器產品,可否進口販售?
A:電壓100V,頻率50Hz之電器並不適用台灣地區之電力系統規格,本局規定凡應施進口檢驗產品,其電壓、電源頻率標示不符國家標準或經重新標示及塗改者,一律評定不合格且不准重新報驗,亦即不能在市場銷售。

  • 編修日期:2020/08/11
  • 上稿單位:高雄分局電資產品科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