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Q:無法判定化工類商品是否為應施檢驗時,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2020/08/10
  • 發布單位:高雄分局化工產品科
  • 資料點閱次數:3648

A:可以向本局服務中心(0800-007-123)或各分局詢問,倘貴公司需要書面證明文件,可以填寫『品目查詢單』並檢附樣品或型錄以及使用說明或其他功能說明文件,郵寄或送至本局(或各分局),我們會儘速為您處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