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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度量衡營業許可執照而經營度量衡業者,應受何種處罰?

  • 發布日期:2023/08/22
  • 發布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1167

未取得度量衡營業許可執照而經營度量衡業者,依度量衡法第51條規定處新臺幣50,000元以上250,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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