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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地址變更前已製造之商品,其商品標示(公司地址)應該如何處理?【第6條】

  • 發布日期:2023/10/05
  • 發布單位:綜合企劃組
  • 資料點閱次數:1835

如果商品已流通在市面,事後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分裝商地址發生變更的情況,得不變更該標示,而以消費者可隨時知悉之方式公開其變更;至於尚未流通在市面的商品(例如還在倉庫),業者倘已知非正確標示者,就應該進行標示內容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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