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經濟部標檢局總局首頁LOGO

引領產業發展 保護消費權益

SAFETY & QUALITY

:::
:::

度量衡業者,因遷移地址、變更公司名稱、或公司變更負責人或執照毀損時,應如何辦理?

  • 發布日期:2023/08/22
  • 發布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 資料點閱次數:1037

度量衡業者,因遷移地址、變更公司名稱、或公司變更負責人或執照毀損時,應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申請換發應檢附下列文件:
1.遷移地址、變更公司名稱、或公司變更負責人換發:
(1)(登載事項變更)換發申請書。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工廠登記或免辦工廠登記文件影本(製造業適用)。
(4)原營業許可執照正本。
(5)證照費新臺幣1,000元。
(6)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聲明書(變更負責人適用)。
2.執照毀損換發:
(1)補(換)發申請書。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工廠登記或免辦工廠登記文件影本(製造業適用)。
(4)原營業許可執照正本。
(5)證照費新臺幣1,000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