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

產品核判非屬應施檢驗範圍,後續要怎樣做才能可以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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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非屬本局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惟於陳列販售時,仍需符合「消費者保護法」及「商品標示法」規定,即企業經營者對於提供之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應提供使用方式、注意事項及警告等相關充分及正確資訊,並應確保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且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並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標示。

  • 編修日期:2023/08/11
  • 上稿單位:檢驗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