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

收到本局回復的品目查詢函時,才發現申請時所填寫的商品型號錯誤,可否以電話通知本局承辦人再重新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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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局回復時,案件即結案歸檔,申請人若有申請資料誤繕情形,請再次提供正確資料申請查詢。

  • 編修日期:2023/08/11
  • 上稿單位:檢驗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