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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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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生產週期較長之機電類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規定有效期限三年是否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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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產週期較長之機電類商品,證書名義人得於證書有效期間屆滿之日前,向原核發證書之檢驗機關申請延展,如延展商品之公告檢驗標準未變更,經檢驗機關審查核可者,得同意延展原證書有效期間一次(即原證書有效期間如為三年,再經延展後,合計有效期間則為六年);若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者,則應重新申請驗證登錄。
編修日期:2023/08/15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