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

製造違背定程或變更定程之度量衡器,製造者應受何種處罰?

點閱:1180

製造違背定程或變更定程之度量衡器,製造者依照刑法第206條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9,000元以下罰金。

  • 編修日期:2023/08/22
  • 上稿單位:度量衡行政組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