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

就「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範之應標示事項,將「規格」標示為「產品規格」,可以嗎?

點閱:2193

「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第3點第1款第6目及同點第3款第3目之用語為「規格」,業者就該項使用的文字,建議參照前開用語。

  • 編修日期:2023/10/27
  • 上稿單位:綜合企劃組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