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標示
- 1主要成分或材料如何標示才合適?【第6條】
- 2一般商品之主要成分或材料為塑膠材料,包含化學纖維製成之不織布者,應如何標示?【經濟部114年12月15日經授標字第11453001790號令】
- 3一般商品之主要成分或材料為「塑膠」材料者,應如何標示?【經濟部112年8月4日經商字第11204723860號函】
- 4電器商品中「規格」是否有規定該如何標示?
- 5硬體商品是否有特定之注意事項或警語標示內容?
- 6就「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範之應標示事項,將「規格」標示為「產品規格」,可以嗎?
- 7使用電池之電器是否需標示「額定電壓」及「額定頻率」?
- 8市售口罩須要符合哪一種標示規定?
- 9手套須要符合哪一種標示規定?
- 10織品的洗標圖案如果要輔以文字說明,該文字說明內容是否需要與織品標示基準附表二之洗標圖案文字說明一模一樣?
- 11織品的洗標圖案應該有幾種?或是需要幾個洗標圖案才符合標示規定呢?
- 12如果織品的水洗最高水溫只能到攝氏27度,但是在織品標示基準的附表沒有攝氏27度的水洗洗標圖案,那該怎麼標示?
- 13承上題,紡織界業界或是學術研究單位曾對於纖維及填充物之成分名稱應如何標示其名稱提供意見,彙整如下表。
- 14織品的纖維及填充物成分名稱,如何標示?
- 15如果在網路販售3款髮夾,其廠商資訊、製造日期、成分…等應標示事項皆相同,商品間僅有外觀上差異,是否可共用同一中文標示,並將「數量」項目留空,待商品出貨時,再依消費者實際購買數量補全標示?
